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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本解讀:開平市司法局關于廢止《開平市人民調解“以案定補”管理辦法
(修訂)》的政策解讀
近日,開平市司法局印發了《開平市司法局關于廢止<開平市人民調解“以案定補”管理辦法(修訂)>的通知》(開司〔2026〕1號)?,F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文件的制定背景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》《廣東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>辦法》及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相關工作要求,為規范我市人民調解“以案定補”工作,健全人民調解激勵機制,提升人民調解工作質效,充分調動基層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,結合本市實際,制定了《開平市人民調解“以案定補”管理辦法(修訂)》(開司〔2022〕2號,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該《辦法》由開平市司法局起草,于2022年經局黨組審議同意印發,自2022年3月25日起施行。
隨著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斷推進,上級機關已制定并下發新的執行標準——《江門市人民調解“一案一補”“以案定補”管理辦法》(江司辦〔2025〕49號)。該辦法由江門市司法局于2025年12月26日印發,適用于江門市行政區域。由于原《辦法》在案件分級標準、補貼范圍、補貼金額、公示渠道等核心內容上,與現行上級文件規定存在不一致及實質性沖突,經局黨組審議同意,現決定廢止該《辦法》。
二、文件依據及新的執行標準
《江門市人民調解“一案一補”“以案定補”管理辦法》(江司辦〔2025〕49號)發布后,我市人民調解“一案一補”“以案定補”相關工作將統一按照該文件規定執行,確保我市人民調解工作政策與上級要求保持一致,維護法制統一,避免執行標準沖突。
三、咨詢方式
相關單位、人民調解組織及市民群眾如有疑問,歡迎咨詢開平市司法局,地址:開平市三埠街道港口路33號,電話:0750-2223078,電子郵箱:kpjcg@163.com。
政策文件鏈接: http://www.auxus.cn/kpszfw/zwgk/fggw/gfxwj/content/post_3439282.html
圖解鏈接:http://www.auxus.cn/kpszfw/zwgk/fggw/zcjd/content/post_3439352.html
音頻解讀鏈接: http://www.auxus.cn/kpszfw/zwgk/fggw/zcjd/content/post_3439370.html